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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職缺類別、資格條件、測驗科目、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:

職缺類別 學歷及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需才地區 名額
儲備核心人才-理工組 1. 碩士(含)以上畢業(含應屆生) 2. 不超過2 年工作經驗 3. 理工系所畢業 1. 資料審核(本行保有書審准 駁權利) 2. 面試 台北市、新北市 20
儲備核心人才-法律組 1. 碩士(含)以上畢業(含應屆生) 2. 不超過2 年工作經驗 3. 法律系所畢業
儲備核心人才-商學相關類組 1. 碩士(含)以上畢業(含應屆生) 2. 不超過2 年工作經驗 3. TOEIC 測驗成績700 分或TOEFL 測驗成績200分或IELTS 測驗成績6分以上
一般行員 1. 專科以上畢(含應屆生) 2. 具金融相關證照尤佳 3. 不超過3 年工作經驗 4. 男性須役畢或免役 1. 資料審核(本行保有書審准駁權利) 2. 筆試 (1)英文(40%) (2)金融專業知能(60%含會計學、經濟學、票據法、銀行法及民法債編)試題皆為選擇題 3. 面試 北部地區(含基隆市、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縣、新竹縣 市、苗栗縣) 140
櫃檯人員 1. 高中職以上畢(含應屆生) 2. 不超過2 年工作經驗 3. 男性須役畢或免役 1. 資料審核(本行保有書審准駁權利) 2. 筆試-金融專業知能( 含會計學、票據法、銀行法及民法債編)試題為選擇題 3. 面試 北部地區(含基隆市、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縣、新竹縣市、苗栗縣) 85
客服人員 1. 專科以上畢(含應屆生) 2. 不超過2 年工作經驗 3. 通國台語,諳英文或日文尤佳 4. 需配合24 小時及假日輪班 1. 資料審核(本行保有書審准駁權利) 2. 口語表達能力及電話禮儀應對技巧測試 3. 面試 台北市 10
*第一銀行「儲備核心人才」招募,預計將於2011年3月辦理臺、政、清、交、成大及台北大校園說明會,歡迎有興趣者踴躍參與。(詳細時間地點請於2月中旬洽第一銀行官方網站「人才招募」網頁)。
*「一般行員」及「櫃檯人員」職缺僅可擇一報考,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,同時報名該二項職缺者,一律以「櫃檯人員」職缺審核。

二、各職缺報名日期:

職缺類別 報名期間 初審結果查詢或通知日
儲備核心人才 100年1月14日~100 年4 月8 日止 100 年5 月6 日
一般行員 100年1月14日~100 年2 月9 日止 100 年2 月21 日
櫃檯人員 100年1月14日~100 年2 月9 日止 100 年2 月21 日
客服人員 100年1月14日~100 年3 月9 日止 100 年3 月28 日


三、各職缺一般資格條件及體格需求:

(一)應屆畢業者須於100 年7 月15 日前取得畢業證書。
(二)男性需役畢或免役(現役軍人請附於100 年7 月15 日前退伍之證明)。
(三)具有金融相關證照與語言檢定證明者尤佳。
(四)具有汽車、機車駕照者尤佳。
(五)體格需求(應考人不得有下列疾患之一):
1.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.8,或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55 分貝以上者。
2.辨色力異常。
3.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療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。
4.患有精神疾病,不能處理日常事務;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,或有傷害行為者。
5.其他嚴重疾患,無法治癒,致不堪勝任工作者。

四、報名方式(需完成通訊及網路二報名步驟,未依下列規定方式報名者,視為資格不符)

(一)步驟一通訊報名:
1.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,逾期或表件填寫錯誤、不全者,視為資格不符。
2.報考人員應依下列報名表件順序裝訂妥當,並以大型信封郵寄「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30 號 第一商業銀行人力資源處」(信封外請註明姓名、性別及應徵職缺類別)範例:王大明、男生、一般行員。
(1)報名表格(含簡要自傳):由本行網頁下載列印「制式履歷」,簡要自傳請用電腦繕打、末尾親自簽名。(報名表格請調整為1頁A4,簡要自傳1頁A4,相片黏貼1頁A4,合計共3頁A4)
(2)國民身分證影本(請黏貼於報名表上)。
(3) 最近3 個月4x6 生活照1 張(請黏貼於相片黏貼頁上)
(4)男性應附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影本。
(5)各學年在學成績單(含操行)影本(應屆畢業生請附至最近學期之成績單)。
(6)畢業證明書影本(應屆畢業生請附學生證影本)。
(7)其他各項證明文件影本(如相關金融考試證照、語言檢定證明等)。
(二)步驟二網路報名:
報名者請上本行網站
http://www.firstbank.com.tw/線上徵才,點選職缺,並登入個人資料。
(三)應徵人員資料由本行初審後,以e-mail或網路查詢等方式通知參加筆試或面試,本行保有書審准駁權利,初審未通過者恕不退件。

五、筆試日期及地點
參加筆試名單與地點公佈於本行網站(預計100 年2 月26 日在台北舉行)。

六、面試
各職缺依筆試成績或書審資料擇優通知參加面試,「一般行員」及「櫃檯人員」職缺預計 3 月10 日通知面試。
七、錄取及進用
(一)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核,如有偽造、變造及其它不實情事,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。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,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;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,不予錄取;榜示後發現者,撤銷其錄取資格。
(二)正取人員於通知錄取後1 年內,由本行視業務需要及職缺依面試成績先後順序通知進用完畢。各職缺視將視本行需要備取若干名額,正取人員經全數通知進用完竣後,備取人員將視有缺額時,始按面試成績高低依序遞補。備取人員資格自通知日起1 年內有效,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失其效力,不得要求分發進用。
(三)新進人員應試用6 個月,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不及格者不予任用,並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予以資遣;且新進人員試用期滿前,應取得人身保險業務員、信託業業務員資格及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,並須具備「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」乙科合格且取得證書,未取得上述證照資格者,視同試用考核成績不及格,不予任用。

八、待遇
(一) 儲備核心人才以七等一級高級辦事員進用,敘薪42,238/月。
(二)一般行員以六等一級中級辦事員進用,敘薪32,286/月。
(三)櫃檯人員及客服人員以五等一級初級辦事員進用,敘薪28,773/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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