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局:鼓勵教師轉任 評比篩選

針對北市將在下月進行大規模的國小英語教師招考,有民眾投訴到教育部指稱修畢26個學分等規定不合理,北市教育局國教科股長諶亦聰表示,原本為接軌教育部推動英語老師教學專長計畫,今年一度研擬將報名資格更改為需修畢26學分。不過許多現有師培生表達疑慮,教育局從善如流,已取消修畢26學分的規定。

另外,北市教育局100學年度起,北市國小3到6年級,每周英語課要從2節增加為3節,初步估計,增加161名英語老師,其中三分之一名額由校內具英語合格資格老師轉任,三分之二對外招考。

部分老師質疑,如學校已有英語專長的老師可轉任,為何還要招考新老師?

諶亦聰表示,為吸收優秀的新任教師人才,也為了鼓勵校內具英語合格資格老師轉任,4月已與教師會等團體開過協調會,決議三分之一由原校教師轉任、三分之二對外招考的比例。約53名將由校內合格老師轉任,但初步估計,北市有意願又合格的老師可能不只53名,屆時將經由評比條件來篩選。【聯合報╱記者高詩琴、陳瑄喻/台北報導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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